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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公开标准,规范公开要素,强化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保证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高效。二是加强与区政务服务局沟通协调,完善公开栏目,确保栏目体系符合要求、科学合理,部门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文件等常态化信息符合规范,重点民生实事、放管服改革、依法行政等内容达到市区工作任务要求。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一是围绕热点推进信息公开。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门诊共计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普惠健康宝参保等宣传工作向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及29个街镇统一配发宣传海报5644张、宣传折页161070文件353份。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公开,每季度公开长护险、三医联动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深化工作职责公开周公布工作动态,每季度公开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及医疗救助情况,其中全年更新工作动态36条,视同缴费年限认定4条,医疗救助情况4;做好医保药品和服务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配套医保报销政策调整发布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动态调整并及时转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及医用耗材目录和支付标准。四是深入推进决策及结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22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2022年预信息公开2021年算信息公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重要文件。

          (三)围绕社会关切,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形式

          一是丰富解读回应形式。针对群众关切热点话题,如普惠健康宝门诊共济机制改革、参保缴费、异地就医等问题,采用网站公开、微信推送、媒体报道、12345等多种渠道,开展文字、图片、问答、政策讲堂等多种形式宣传,及时解疑释惑。二是开拓政务公开阵地。利用“海淀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医保政策信息,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工作动态公开等服务。海淀医保公众号今年共发布推文1068条、总粉丝数140908人、总阅读数729734次;医保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方便群众自助查询业务;畅通对外沟通电话,保障咨询电话等畅通。2022年服务热线电话总服务量为247789个,人工服务接通率88.99%,累计进行满意度评价68974个,服务满意率为95.32%。   

          (四)加强培训考核,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工作培训,增强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的专题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与区政务服务局进行业务交流,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做好总结提升。加强全年公开任务完成督导,在事项需要公开前两周主动联系相关业务科室,督促政务公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通报,做到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政策解读更新速度慢医保政策专业性强,随着医保改革不断深入,政策调整速度快,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宣传主要以文字图片形式展现,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政策培训大部分面向医保工作者,和街镇社区联合宣传培训工作机制不完善,深入基层群众较少,对群众的诉求了解不全面,覆盖面和广泛性不足,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宣传培训效果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强化政策解读。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加大各种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和途径,争取多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海淀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推动海淀区民生、公平、法治、安全、智慧、协同“六型医保”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公开标准,规范公开要素,强化信息审核和保密审查,保证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高效。二是加强与区政务服务局沟通协调,完善公开栏目,确保栏目体系符合要求、科学合理,部门领导、机构设置、政策文件等常态化信息符合规范,重点民生实事、放管服改革、依法行政、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达到市区工作任务要求。
          (二)突出重点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一是聚焦重点工作,细化公开内容。梳理规范我局政务服务全清单并对外发布。围绕医保机构改革职责划转、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及时公开办事指南和工作动态等,发布划转业务办事指南15项、工作信息47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分季度公开医疗救助资金支出情况,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做到政府机关收支公开透明。二是坚持宣传引导,畅通民意渠道。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医保法治宣传月”、“政务服务体验”、人大评议调研等活动47次,邀请人大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以及企业代表参与,深入街道社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介绍我局工作情况,宣传解读医保政策,发放宣传材料万余册,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积极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优化公开载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和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对外发布医保资讯。在《北京医保》杂志专题报道,录制“局长讲条例”“一把手访谈”节目,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海淀医保”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13篇,累计阅读量达 6万余次。二是推进大厅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增设电子宣传屏幕,社保自助终端查询机,开设医保“综合一号”服务热线,增加微信公众号人工和智能咨询服务,方便群众咨询办理业务,全年回复咨询留言5400条。三是规范热线办理,做好接诉即办,全年共承办接诉即办件460件,满意率95.80%。    
          (四)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强化工作培训,增强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的专题培训,组织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研讨会和工作部署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邀请法律顾问结合疑难事项进行研讨、积极与区政务服务局进行业务交流,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做好总结提升。强化日常督促检查,定期组织自查,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通报,做到限期整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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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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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信息不够丰富,更新速度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创新不足,吸引力和冲击力不够。
          (二)改进措施:围绕医疗保障的难点、热点、重点和盲点问题,从社会关切入手,换位思考,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信息的服务需求。二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博采众长,更好运用移动互联网的优势,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供更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址:
          http://www.bjbahr.com/zfxxgk,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并提出宝贵意见。

        北京市海淀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北京市、海淀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重点领域信息的按时公开,为持续推动政府服务建设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海淀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审查机制,明确工作标准,严格公开流程,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合法合规及信息公开质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7条,法规文件类1条,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各季度医疗救助人次、资金支出情况公示等业务动态类53条。
          (二)明确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力度
          根据我局三定职责,制定《海淀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在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网站上主动公开,并按照全清单内容发布相关信息。更新发布《海淀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具体步骤、办理流程等,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拓展公开渠道,促进政民互动
          一是开通运营微信公众号“海淀医保”,利用网络新媒体,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查询功能,全年发布信息153篇,累计关注人数7595人。二是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在服务大厅设置办事指南陈列架,提供“综合一号”电话咨询服务,便于公众咨询办理相关业务。三是举办“履职尽责担使命,医疗保障惠民生”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365游戏_bet·365_365bet电脑网站委员、街镇、医院及群众代表参加,进一步了解群众需求,问计于民,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四)重视业务培训,强化监督力度
          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研讨及工作部署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及应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公开意识以及信息公开处理能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完善栏目信息内容,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1

        0

        0

        行政确认

        1

        0

        65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9

        26.48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学习不足,缺乏深入的理解和领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信息内容有待丰富,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依托区政府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扎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二是推进信息公开。围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以及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实用性。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考核和年底考评工作的重要指标,以考核为手段并对各业务部门进行客观评价,促进各业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bjbahr.com/zfxxgk/auto4504_57097/,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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