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4日海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45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区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根据海淀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及代表工作建议通知,现就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区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联系选民活动,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不断增强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履职意识,切实提高代表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高科技核心区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活动内容
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主动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介绍区人民代表大会精神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广泛听取选民对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其各部门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选民的愿望和诉求,积极为选民办实事、解难事,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完成各项工作。
(二)活动形式
1.在完善、落实代表信息公开、人大代表选民接待日、代表进社区等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区人大代表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代表接待选民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联系选民活动。具体活动方式由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地区代表小组结合地区实际做出安排。
2.按照重点联系原选区选民的原则,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和地区代表小组也可以根据代表本人的实际情况,为代表联系选民提供便捷、周全的“个性化”安排。
3.按照市、区人大代表联合活动制度,在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中,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地区代表小组可以邀请联系本地区的市人大代表参加。
三、活动时间安排
在区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下,以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和地区代表小组为单位,从8月份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全体区十五届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8月10日前,制订计划,部署安排相关活动。
2.实施阶段。8月10日至9月10日,代表通过多种形式与选民进行联系。
3.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和地区代表小组对代表收集的选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对选民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梳理后,及时向街、镇或区有关部门反映。活动总结、统计表(附件)和选民反映集中的问题,请于9月15日前报送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
四、工作要求
1.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地区代表小组要加强对这次“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的领导,做到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体区人大代表要把这次“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作为密切联系选民的一次重要契机,思想上高度重视,安排好工作生活,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参加联系活动,主动倾听民众声音,及时反映百姓愿望。
3.对“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中代表反映的问题,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地区代表小组要认真梳理,及时向街、镇或区有关部门反映,并做好后续的联系、协调和反馈等工作。
4.“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地区代表小组要做好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工作,对于在活动中事迹突出,成效显着,具有典型性的事例,可形成经验材料上报,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将在相关报刊上进行宣传。
附件:“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总结统计表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