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24号)要求,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不断提升本区治理现代化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实施清单化管理
本区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落实清单化管理工作要求,并做到“全区一张清单”。本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不超出北京市清单范围,做到事项同源、规范统一。后期,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北京市清单对应内容变化情况,做好所负责事项的承接、取消及调整工作。本区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三、细化实施规范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级对口部门制定的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进一步细化完善区级实施规范,其中对市级部门实施规范已明确的要素,区级对口部门要保持一致,但可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对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细化的实施规范对办事指南进行优化调整,并同步在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大厅予以更新,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内容一致,并严格执行办事指南,严禁以各类形式变相增设许可。
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评估行政许可实施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结合实际,确定监管主体,如遇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行确定;要强化沟通对接,协作联动,共同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批、监管有序衔接。
五、做好实施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问题,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与现行行政许可实施的衔接,确保本区行政许可稳妥实施。区政务服务局要加强对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各相关单位要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本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海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