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惠企政策零距离 ‘闪淀’服务暖人心”——海淀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云解读。2021年12月,北京营商环境5.0版改革正式发布,明确362项改革任务将在2022年底全部完成,可以说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了丰厚的政策大礼包。为进一步落实市区两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这次直播我们会邀请包括海淀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规自委海淀分局、区司法局以及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共计6家政府部门以及街镇、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做客直播间,通过对话的方式,围绕大家关注的市场主体登记、企业规范用工及劳动权益保护、建筑师负责制等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帮助大家了解最新的政策内容与支持渠道,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让改革政策和服务措施实实在在地惠及企业和群众。
在每场直播开始之前我们也会在海淀区政府的官方网站进行直播预告,请大家多多关注,不要错过。
企业经营离不开和“税”打交道,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服务,可以为企业稳健发展提供强劲动力,进而激发更多内在活力。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海淀区税务局的多位老师,围绕增值税、所得税等不同税种的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进行解读。那么首先是来自纳税服务科的杜洋以及党办的林永慧两位老师,欢迎二位做客我们的直播间,请和我们的网友朋友打个招呼。(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两位老师好,欢迎做客我们的直播间。我们知道,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税收服务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请问2022年咱们税务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什么新举措呢?
【纳服】杜洋
好的主持人。2016年以来,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取得了一系列显着成效。2022年我局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持续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今年2月份首批推出5大类20项88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和纳税人缴费人新需求,再推出40条便民办税缴费新措施,通过128条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进一步优化海淀区的税收营商环境。
主持人
可以具体跟我们说说都包含哪些方面吗?
【纳服】杜洋
比如,在政策及时送达方面,我们持续拓展线上培训辅导,通过“海税云5G直播间”开展“云课堂线上直播”,充分发挥现有宣传平台作用,做好政策辅导。运用税务信鸽云服务,与海淀区相关单位尤其是中关村科学城加强联动协作,通过大数据匹配,及时将区级层面的各种惠企政策精准推送至企业核心人员手中,实现政策找人。
比如,在丰富税收服务方式方面,我们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党建税收融合发展模式,持续推进税收服务进社区、进党群服务中心等活动,广泛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解读,真正实现送政策、送服务上门,不断扩宽纳税服务覆盖面。
再比如,在提升网办体验方面,打造24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引进导税机器人、智能交互云桌面、智慧微厅,为纳税人提供智慧办税新体验。
主持人
哇!咱们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这么多新举措啊!好多新鲜的词汇!
【党办】林永慧
是的,其实比较容易理解,就比如刚刚提到党建与税收融合发展,今年,我们以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依托街镇党群服务中心、红帆党群工作站,通过主题党日、座谈会、培训会等方式,为辖区企业开展税费政策解读、沟通答疑辅导;同时,依托海淀区“双联系、双报到”工作机制,组织党员业务骨干“送服务进社区”,为社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税汇算、税费优惠等政策宣传辅导,发放税收宣传资料4700余件,服务社区居民3000余人次。我们以党建促业务,通过靠前服务、主动问需纳税人缴费人,不断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主持人
在刚刚过去的税收宣传月里,咱们税务部门也是通过各种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际上,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各地的税收服务也会有各自的特色。我们知道,海淀区是科技大区,刚刚您提到在提升网办方面有一个“智慧微厅”,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
【纳服】杜洋
“智慧微厅”其实是一个24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包含智能导税区、智慧办税区、互联网办税区,通过引进导税机器人、智慧微厅、智能交互云桌面,为纳税人提供智慧办税新体验。在这个厅属于全市首个智慧办税服务厅。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具体是如何操作的吧!
主持人
可以说“智慧微厅”真的是非常方便,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一站办”“智能办”“马上办”的丰富体验,解锁了办税缴费的新模式。
【纳服】杜洋
对的,我们预期将实现工作时间内企业办税人员与税务干部的“非接触式”互动,上屏辅导、下屏操作,实现专家视频、远程帮办等智慧服务。同时,智慧微厅通过模块化技术进行的智能整合,可服务办税人员一站式办理多种涉税事项,并提供涉税文书打印、高拍仪等便利化设施。智慧微厅投入使用将为下一步部署离厅式自助办税智慧微厅,和探索智慧税务社会共治奠定基础。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介绍。说完“智慧微厅”,我们再来说说说“智慧税务”。听起来可能让人觉得比较抽象,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来,“智慧税务”的发展却给纳税人、缴费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变化。现在我们有请【征管】的赵涛老师上台为我们进行讲解。
主持人
刚才在介绍中也提到了“智慧税务”,那请问咱“智慧税务”具体指的是什么呢?
【征管】赵涛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设智慧税务,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这意味着,在“十四五”时期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成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具体来说,智慧税务是指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创新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全方位变革,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全新的更加高效便捷更加柔性化的办税体验。
主持人
那“智慧税务”建设都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呢?能不能举几个例子,让大家更直观的感受一下“智慧税务”建设的成效。
【征管】赵涛
税务部门聚焦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反映集中、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在“智慧税务”建设的过程中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举措。比如说智能退税,小额快速退税限额由500元上调为5000元,审批层级由五级压缩至两级,小额退税当天办结,银行端次日到账。还有发票领用,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税务Ukey免费邮寄,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核定、领用、验旧等事项,票e送24小时送票上门,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快速取得发票。
主持人
这么说来“智慧税务”真的给大家带来很多便利呢。
【征管】赵涛
我再给大家介绍两个实用的服务功能,“定制e服务”和“在线导办”。
定制e服务,是我们在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的全方位、智能化、个性化的办税提示服务。具体来说就是“一看三提醒”。“一看”指看操作手册。在电子税务局上我们整合了部分使用频率较高的操作手册,方便大家查看学习。“三提醒”是指一是“提醒我关注”,提示大家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做一个事前预警。二是“提醒我办理”,提示大家应该办理的各项业务及期限,比如该申报了,该申请退税了等,避免漏报漏缴漏享。三是“提醒我阅读”,就是收集整理和大家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提醒,便于大家掌握知晓。
主持人
这个定制e服务是不是相当于一个贴心的小秘书,告诉我“应该办什么”?
【征管】赵涛
没错,知道了“应该办什么”以后,我们还有一个“在线导办”功能,来教你“应该怎么办?”大家可以边办边问,就像平时“网购”一样,还可以发送文件截图等,实时互动咨询交流,解答问题一目了然。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在线导办”,已服务1万余户次纳税人,累计会话时长2600个小时),满意度99.91%。
主持人
“在线导办”都是由谁来给我们解答问题呢?我们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
【征管】赵涛
就像大家看到的,我们建立了一个包含6200多万条数据的知识库,运用“知识库+搜索引擎+语义识别”技术,对于常见的共性问题,由智能机器人解答,提高效率。对于个性问题,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一线工作人员解答。如果遇到疑难杂症,我们还有专家团队进行分析研究,答疑解惑。在我们的海淀云厅,有一个在线导办团队,专职解答纳税人问题,同时全员备岗,随着咨询人数的增加,动态增加咨询力量。团队成员在前台受理业务和后台在线服务之间轮岗,每位干部都能掌握最新的税收政策和业务口径变化,确保线上线下答复口径一致,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主持人
看来税务在近些年采取了很多智能化的便利措施,从流程上进行了很多改进和升级,这些便利化、智能化的措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支持啊!
【征管】赵涛
是的,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仅仅从流程上进行了升级,还在落实总局、市局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宣传辅导力度,这些优惠政策有针对海淀区“两区”企业的,有针对特定纳税人进行的加计抵减政策,有针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的政策,还有针对疫情期间进行的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等等,都切实帮助企业减轻了压力。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您的介绍。刚才我们说了很多有关流程和服务方面的优化。实际上今年以来税务部门也出台了很多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政策,接下来我们有请……老师来为我们讲解下具体的政策。
主持人
技术转让能够促进企业科技成果的转化,那么接下来我们要讲解的政策就与企业的技术转让有关,我们来看大屏幕。现在屏幕上显示的就是我们所要讲解的内容,老师能否请您为我们介绍下“两区”技术转让税收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
【所得税】黄枝秋
好的,政策内容主要是,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主持人
我看到这个政策当中提到有一个“特定区域”的概念,也就是说在“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昌平园”这个范围里是可以适用这个政策的。
【所得税】黄枝秋
是的,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必须是在示范区六个特定园区的企业才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主持人
请问,这项技术转让优惠政策可以在关联企业间适用吗?
【所得税】黄枝秋
可以的。根据财税〔2020〕61号文规定,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本项减免优惠政策。
主持人
那什么样类型的技术可以享受技术转让优惠呢?
【所得税】黄枝秋
文件所称技术,是指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权利人依法就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享有的专有的权利。比如海淀园一家软件企业,拥有多项计算机软件着作权证书,那么这个企业将他的其中某项软件着作的所有权转让出去,可以享受本项优惠政策。如果是转让给100%控股的子公司,这在以前是不可以享受优惠的,但是咱们的试点政策实施后就可以享受本项优惠政策了。
主持人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率先在海淀区试行,大大利好了园区企业。目前政策的实施情况如何?
【所得税】黄枝秋
目前,海淀区是全市享受该项试点优惠政策最多的园区,在2020年度,海淀区共16户企业享受技术转让试点优惠政策,共享受所得减免4.28亿元。
主持人
我们知道,“两区”建设中与税收相关的另一个政策是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也就是现在大屏幕上显示的,它的主要内容又是什么呢?
【所得税】黄枝秋
对示范区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
主持人
那这么看来也就是持股时间越长,享受优惠的力度就越大。那么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满足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的条件呢?
【所得税】黄枝秋
主要是两条要求,一是在示范区内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二是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要求,并按照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企业享受本项优惠政策。
主持人
技术转让和创投企业企业所得税试点优惠政策,真切地为企业送来了政策大礼包,现在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行,大家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在月(季)度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申报中享受该优惠政策。下面有请【货劳】的老师上台为我们进行讲解。
主持人
接下来咱们要介绍的就是针对特定纳税人进行的加计抵减的税收优惠政策,您可以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项政策吗?
【货劳】张琦
好的,主持人。简单来说,加计抵减就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不同的主体,加计比例不同。
主持人
可以具体跟我们说说吗?
【货劳】张琦
好的。
1、10%加计抵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2、15%加计抵减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主持人
听您这么一介绍,按照上述两个文件内容,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已经截止了呀,那今年是否延续了这项优惠政策呢,企业应该怎么办理呢?
【货劳】张琦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1号公告中第一条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也就是在今年年底前,大家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申报时可直接享受。
主持人
原来是这样啊!那这项政策同其他减税政策相比,加计抵减政策有什么独特的优势呢?
【货劳】张琦
加计抵减政策无需办理退税、退库手续等相关申请,可为征纳双方节时降本。同时也不会影响适用企业按照法定适用税率向其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票,可以克服“免税”“降率减征”等优惠政策对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性”的影响,可保障下游企业进项税额的“足量”抵扣,是保证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目标的得力配套措施。抵减额越高,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会越小,计算出的教育费附加和城建费会更少,企业总体税负降低,企业可盈利的空间增大。特别是目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生产、生活型服务业企业的经营发展收到影响,这项减税政策可以说是一场“及时雨”。
主持人
是的,就像您说的,受订单不足、新冠肺炎疫情散发等影响,很多中小企业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也新出台了不少政策,并且也相应地扩大了帮扶范围,我们有请【财行】的崔国静老师以及企业负责人上台。
主持人
老师您好,今年新出台的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也是扩大了主体范围,是这样吗?
【财行】崔国静
是的,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年第10号),将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主体范围由原来财税〔2019〕(13号)公告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主持人
看来符合“六税两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的确能够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那《公告》中对减免税(费)种及幅度具体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财行】崔国静
《公告》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比例的通知》(京财税〔2022〕721号),北京市“六税两费”减征比例为50%。
主持人
实际操作中,作为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财行】崔国静
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将政策红利及时送达市场主体,避免因汇算清缴后追溯调整增加办税负担,《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主持人
说到这里,我有个疑问,就是对于新设立企业还没有办理过汇算清缴的呢?如何确定是否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财行】崔国静
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新设立企业尚无法准确预判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公告》规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主持人
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后,对于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的“六税两费”是否需要进行更正呢?
【财行】崔国静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主持人
原来是这样啊,我感觉大家比较关心申报的问题。“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吗?
【财行】崔国静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减轻纳税人报送资料负担,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主持人
纳税人未及时享受减免优惠如何处理?
【财行】崔国静
为确保纳税人足额享受减免优惠,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对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的,系统将在纳税人下次申报时,自动抵减同税费种的应纳税费款。
主持人
感谢您的介绍。我注意到咱们“六税两费”政策的覆盖范围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那如果企业不在这个范围,还有没有其他优惠呢?接下来我们有请【非税】的张策老师上台为我们进行讲解。
主持人
老师您好,请问如果企业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没有其他优惠呢?
【非税】张策
有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原有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比如说2016年出台的免征政策:对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里的覆盖范围就是所有的缴纳义务人,既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既包括小型微利企业,也包括个体工商户。
主持人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咱们两费的政策,有以销售额或营业额为标准的,也要看缴纳义务人的类型和规模。
【非税】张策
对的。缴纳义务人是不是可以享受优惠,先看销售额或营业额,如果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都可免征两费。对于超过这个销售额或营业额要求的,就要看企业的规模,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减按50%征收两费。
主持人
我注意到刚刚一直介绍的“六税两费”中有税也有费,近年来很多非税收入逐渐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能不能请咱们的税务老师谈一下划转情况?
【非税】张策
今年1月1日起,我市税务部门承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非税业务,目前,我市税务部门征收、代收非税业务已达29项。非税收入征收已经成为税务部门一项重要工作职能。
主持人
那其他非税收入方面是否也有类似政策呢?
【非税】张策
有的。比如文化事业建设费,为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以及我市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因此,2022年我市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都可以享受50%的减征优惠政策。同时,2016年出台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几位老师的专业讲解。我们知道,财税政策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最常用的手段之一,减税降费也是近年来政府工作的重点。想要税收优惠政策真正发挥作用、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高质量的贯彻和落实。也希望接下来,咱们海淀区税务局积极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营造更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在6月20日的下午2点半-3点半,我们会邀请到海淀区人力社保局就“企业规范用工及劳动权益保护”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想了解这方面政策的网友们请锁定我们的直播间,直播预告我们也会放在海淀区政府的官方网站,请大家及时关注。非常感谢大家的收看,本场直播到此结束,我们6月20日下午2点半再见。
问:
税务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
在政策及时送达方面,海淀区通过“海税云5G直播间”开展“云课堂线上直播”,充分发挥现有宣传平台作用,做好政策辅导。运用税务信鸽云服务,与海淀区相关单位尤其是中关村科学城加强联动协作,通过大数据匹配,及时将区级层面的各种惠企政策精准推送至企业核心人员手中,实现政策找人。
在丰富税收服务方式方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党建税收融合发展模式,持续推进税收服务进社区、进党群服务中心等活动,广泛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解读,真正实现送政策、送服务上门,不断扩宽纳税服务覆盖面。
在提升网办体验方面,打造24小时智慧办税服务厅,引进导税机器人、智能交互云桌面、智慧微厅,为纳税人提供智慧办税新体验。
问:
“智慧税务”建设都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答:
在智能退税上,小额快速退税限额由500元上调为5000元,审批层级由五级压缩至两级,小额退税当天办结,银行端次日到账。还有发票领用,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税务Ukey免费邮寄,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核定、领用、验旧等事项,票e送24小时送票上门,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快速取得发票。
我们建立了一个包含6200多万条数据的知识库,运用知识库+搜索引擎+语义识别技术,对于常见的共性问题,由智能机器人解答,提高效率。对于个性问题,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一线工作人员解答。如果遇到疑难杂症,我们还有专家团队进行分析研究,答疑解惑。
问:
为我们介绍下“两区”技术转让税收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
答: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昌平园)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示范区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
问:
请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针对特定纳税人进行的加计抵减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
加计抵减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出一个抵减额,专用于抵减一般计税方法下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不同的主体,加计比例不同。
加计抵减政策无需办理退税、退库手续等相关申请,可为征纳双方节时降本。同时也不会影响适用企业按照法定适用税率向其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克服“免税”“降率减征”等优惠政策对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性”的影响,可保障下游企业进项税额的“足量”抵扣,是保证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目标的得力配套措施。抵减额越高,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会越小,计算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会更少,企业总体税负降低,可盈利的空间增大。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在今年年底前,企业仍然可以继续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问: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主体范围扩大,减免优惠时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吗?纳税人未及时享受减免优惠如何处理?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年第10号),将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主体范围由原来《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要求,减轻纳税人报送资料负担,本次减免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为确保纳税人足额享受减免优惠,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对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的,系统将在纳税人下次申报时,自动抵减同税费种的应纳税费款。
问:
如果企业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没有其他优惠呢?
答: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16年出台的免征政策继续执行:对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为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以及我市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因此,2022年我市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都可以享受50%的减征优惠政策。同时,2016年出台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