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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F/2020-376977 | 公开责任部门 | 海淀区园林绿化局 |
信息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职责 | ||
生成日期 | 2022年03月25日 10:34 | 公开日期 | 2022年03月25日 10:34 |
关键词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载体类型 | 纸质 | ||
记录形式 | 文本 | ||
公开形式 | 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 ||
内容概述 | |||
信息有效性 | 所属目录 | 机构职责 | |
备注 | |||
附件 |
(二)按照批准执行的规划、标准,提出本区园林绿化方面的公共服务事业经费预算方案,代表区政府购买园林绿化方面的公共服务;负责区级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监管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区园林绿化生态保护修复、绿化美化、园林设施管护、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区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生态林、绿化隔离地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
(四)负责监督、考核本区园林绿化工作;指导街道、镇园林绿化工作;组织辖区内园林绿化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
(五)负责本区绿化资源、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绿化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和林地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七)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执法。
(八)提出本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负责林果、花卉、蜂蚕、森林资源利用、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拟订本区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和科普宣传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的管理;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业统计工作。
(十)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区园林绿化局要切实加大本区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应急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2)区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会同区园林绿化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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