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选树活动的通知
2020年06月02日 15:36信息来源:
机关各支部、科学城所属企业各党组织:
为了进一步推进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两新两高”战略,及时宣传在中关村科学城创新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事迹,更大程度地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根据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选树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选树推荐活动,通知如下:
一、选树标准和条件
在海淀区工作、学习、生活的18周岁以上成年人以及各领域、各部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均可参加“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选树活动。选树的“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要具有“崇德向善奋发向上”精神,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热心公益、自强不息等方面的道德品质,积极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往届“感动海淀”文明人物提名奖人物有新的先进事迹且社会影响较大的,可推荐参加年度“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选树,往届“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年榜获得者,不再参加“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季榜、年榜推荐活动。
二、选树原则
1.坚持可敬可学,面向基层、面向一线, 面向全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兼顾各行各业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典型、择优的原则。
三、选树步骤和奖项设置
2020年度“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选树活动每季度选树一次,分别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进行选树,可根据本季度的重点工作开展选树。“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评选委员会专家库中邀请8—10名评委,从社会征集、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名单中进行选树,对选树的季榜公示无异后,由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 “感动海淀”季度文明人物(集体)称号,并作为本年度“感动海淀”年度文明人物(集体)评选候选人物。下一年度第一个月为点赞表彰阶段,重点开展 “感动海淀”年度文明人物(集体)选树、表彰年度“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活动。从本年度季榜人物、集体中选树出10名由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感动海淀”年榜文明人物称号,选出10名由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感动海淀”年榜文明人物提名奖称号,必要时可设特别集体奖若干名。
“感动海淀”文明人物评选设立三个奖项:
1.“感动海淀”季榜文明人物。
2.“感动海淀”年榜文明人物及提名奖。
3.特殊情况下可设“感动海淀”季榜、年榜文明集体。
四、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对照通知要求,将符合标准条件的季榜人物、集体,认真填写《2020年度“感动海淀”季榜人物推荐表》、《2020年度“感动海淀”集体奖推荐表》,每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1790734541@qq.com。
五、工作要求
机关各支部、科学城所属企业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感动海淀”文明人物(集体)选树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积极推荐,确保工作落实。
附件:1.2020年度“感动海淀”季榜人物推荐表
2.2020年度“感动海淀”集体奖推荐表
中关村科学城党工委、管委会组织人事处
2020年6月1日
附件2:2020年度“感动海淀”集体奖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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