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海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中关村创新发展40周年,也是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关键之年。
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聚焦中关村科学城,以构建创新生态体系和新型城市形态为主题主线,以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为新动力,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着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和工作质量,统筹推进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1.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核心、根本和关键。区人大常委会无论是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代表工作,还是加强自身建设、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等,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区委的领导下,围绕区委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
2.切实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要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摆在常委会中心任务上来谋划和推进,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思路和方法,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建议办理质量,切实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3.推动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认真研究和谋划新时期人大工作,传承和发扬海淀人大文化,在财政经济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保障和改善民生、代表履职的服务和保障、提升常委会整体履职水平等各个方面不断探索创新。
二、围绕中关村科学城和核心区建设,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
4.围绕全区中心任务,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高度关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落实,听取区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做好海淀区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区政府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市建设发展的思路、方法和路径,发挥好规划引领的龙头作用。
高度关注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听取区政府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区政府举全区之力统筹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
高度关注新型城市形态建设,跟踪督办“大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建设和谐宜居海淀”议案,督促和支持区政府注重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支撑和引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
高度关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问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加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着力形成海淀发展新动力。
5.进一步深化财政经济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审议好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财政决算、审计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计划执行、预算调整、审计整改报告等法定议题。研究制定《北京市海淀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进一步深化预算初审工作,加大部门预算审查力度;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提升海淀区人大预算监督信息化水平。听取区统计局关于加快统计改革创新,服务核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6.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区民生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主攻方向,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区政府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切实解决民生难题。本届之内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与管理情况、社区卫生工作情况、区属国企所属社区配套用房腾退使用情况、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情况、区法院执行机制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专项跟踪监督。
认真督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关于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区,加快推进健康海淀建设的议案”等8件并案的议案。
专题询问区政府关于2018年区属道路大中修工程建设情况,并听取相关专项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与管理情况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我区北部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公厕规划与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民政局关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情况的报告。
7.进一步推动美丽海淀和法治海淀建设。对我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无煤化”等工作开展监督,督促和支持区政府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海淀。听取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海淀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无煤化”工作的报告。
高度重视区政府依法行政、公安分局规范执法工作、区“两院”刑事案件速裁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公安分局关于规范执法、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机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听取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8.开展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评议。按照《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区国资委、区卫计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环保局开展工作评议。
9.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备案审查条例》,及时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做好对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报备审查工作。
10.要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修订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11.要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强化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及监督工作,确保区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三、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切实加强代表工作
12.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综合能力。继续开展专题报告会、代表小组“会前学法”和老代表“传经授宝”等活动,丰富代表学习内容。拓宽代表培训渠道,结合代表履职需求,探索尝试“主题班”培训形式,全面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13.完善代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代表工作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入学习、践行《代表履职守则》,制定代表履职报告制度。对《关于开展评选区人大常委会先进街道工委和地区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进行调研,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代表工作水平。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4.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式,完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常委会工作机构整体督办工作格局。强化常委会工作机构与区“一府两院”建议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建议督办工作的实效性。建立长期跟踪督办建议工作机制,对代表们多次提出、尚未根本解决的问题,持续进行跟踪,督促建议承办部门认真落实建议办理工作,直至问题解决。探索建立对代表建议的评价机制,对所有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拓宽建议督办渠道。
15.充分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区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人大议案办理以及地区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在全体代表中组织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力求在活动组织形式上再下功夫,在活动成果转化方面出实招、见成效。
16.认真做好新一届北京市人大海淀团代表届首之年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及市人大代表工作实际,组织好新代表履职培训工作,增强其履职责任感;落实市、区代表联系制度,建立市、区代表网络联系平台,畅通各级代表之间联系渠道,组织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为届首之年的市代表工作奠定好基础。
17.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建设,推进代表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和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抓好基层人大工作者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人大联络员服务代表履职的工作水平。
四、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8.加强政治建设。常委会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政绩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在区人大党建工作中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9.加强思想建设。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代表论坛和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坚持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网络和舆情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发挥“海淀人大”微信公众号、“海淀人大”门户网站、《海淀人大信息》等宣传信息载体的作用。
20.加强组织建设。常委会党组要指导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有效开展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习、交流和培训力度,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机关干部队伍。
21.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深入实际、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国家权力机关新形象。
22.加强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强化纪律约束,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23.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2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区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