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代表:卫爱民
建议内容:关于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庭审质量的建议
承办单位:海淀区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庭审质效全面提升
在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卫爱民代表提出了“关于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庭审质量”的建议。海淀法院表示,自“中国庭审公开网”运行以来,刑事案件庭审公开已逐步推广,庭审质量得到多方监督,庭审程序全方位规范,司法公开全面深化,切实规范了刑事案件庭审行为,提升了刑事案件审判质效。
关于卫爱民代表提出的证人出庭制度的相关建议。法院表示,依照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法院对于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若公诉人、当事人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对于双方均无异议的证人证言,不需要证人出庭作证。对于通过设置专用证人屋并对证人的声音进行处理的建议,法院表示,未成年人审判庭已经有过相关尝试,在证人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安排证人在专门房间内发表证人证言,并对声音进行模糊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充分保护了证人的隐私及合法权益。
同时,法院还定期组织大范围刑事庭审旁听工作,促进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刑事庭审工作,切实保障好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的发言权和辩护权。定期组织法官学习庭审规范,加强刑事法官庭审专业性知识学习,切实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水平和庭审质量。
当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推进,改革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为导向,合理界定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程序和要求,妥善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的问题。对于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法院吸收普通群众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并且实行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审理具体案件的“三个随机”,亦是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孙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