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听取区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等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长利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泉、吴宝华、魏开锋、李卫华、赵晓光,区政府副区长林航、徐振涛,区法院院长邵明艳,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惠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持续保持战略定力,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成果,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政策保障和技术创新力度,以首善标准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海淀区(中关村科学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全面提升我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是建设“高品质海淀”的迫切要求。区政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协调,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将海淀区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到位,为深化健康海淀建设、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高品质民生幸福城区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区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制度及规定的决定》《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规定(试行)》《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及《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工作规则(试行)》,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和代表资格事项。
(彭伟/文 谢雯/摄)